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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林方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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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125 更新时间:2023年03月31日13:58:54 打印此页 关闭

森林经营方针政策

FSC经营方针

坚持“以林为本,生态优先,分类经营,可持续发展”的经营方针,提高营林质量,改善生态环境,宣传现代生态理念,促进营林管理符合FSC原则要求的可持续特性。

 1)承诺长期遵守并致力于确保营林活动符合FSC标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国际公约及其它要求;

 2)做好营林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,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,减少废弃物,以实现森林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经营;

 3)致力于生物多样性、水土保持、珍稀濒危动植物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;

 4)向员工/地方团体、承包方、供应商及合作方传达环境方针,报告环境状况,并分享改善环境的经验,积极参与对生态与环境有利的活动,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,促进当地社会整体环保水平的提高;

 5)确保经营管理体系与现行的营林活动和规模相适应,并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,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政策法规的要求;

 6) 倡导并推行森林自然循环系统保护,大力推进森林生态系统经营,承诺不实行不利于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完整性的经营措施。

7)采用先进的技术、设备及管理,增加资源的利用率,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消耗,减少废弃物的产生。

 8)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,保护当地居民和团体的利益;不断健全劳动保障制度,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。

9) 禁止使用除草剂、杀虫剂和有毒有害的FSC禁止使用的化学品,建立垃圾分类管理,维护饮用水源安全。

10)自愿、事先知情并同意的方式,使利益方参与森林经营的规划监测和争议解决。

普洱森大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
FSC森林认证办公室宣

        202301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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